中国古典家具的价值不单单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中国古典家具按使用功能的不同,原则上可分成“五大类”:床榻类、桌案类、椅凳类、柜架类、杂项类。
汉代之前,人们是没有坐具,一般会用的以茅草、树叶、兽皮等制成的席子,席地而坐。直到一种被称为胡床的坐具从域外传入中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椅凳。后进唐朝的全力发展,椅子才从胡床的名称中分离出来,直呼为椅子。
其中椅子演化为三大种类:凳、椅子、宝座,并又细分成多种名称和造型,下面列出部分说明:
(2)椅子主要有:交椅、太师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圈椅、玫瑰椅、灯挂椅、皇宫椅等。
以上几类都有各自的分类和进化规律,但总体进化规律是由矮变高,由简入繁。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古代的椅凳类家具风格和特色也不一样。宋代的椅凳类家具造型纯朴纤秀、结构合理精细,垂足而坐的椅、凳、墩等高型家具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十分普及。明代在继承宋代工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在造型上讲究简洁朴实,符合人体功能需要。清代椅凳类家具则逐渐脱离明代风格,一味追求富丽华贵。
凳,最早并不是我们今天坐的凳子,它是专指蹬具,相当于脚踏。它成为坐具,也是汉代以后的事。凳的形式有方圆两种,凳面的板心,也有许多花样,有影木心者,有各种硬木心者,有木框漆心者,还有藤心,大理石心者。宋代以后,用材及工艺都很讲究。凳主要有:方凳、圆凳、条凳、马札、脚凳、坐墩、杌凳、交杌、长凳等造型。
中国古代椅子,主要从唐以后出现,而椅子主要也从胡床的名称中分离出来,后直呼为椅子。其中椅子主要种类:交椅、太师椅、官帽椅(四出头官帽椅、南官帽椅)、圈椅、玫瑰椅、灯挂椅、皇宫椅等。
交椅是一种很古老的椅子,因椅子腿呈交叉状,故名“交椅”,是可以折叠的交足椅子。交椅出生于唐代,流行于宋代。交椅可分为直后背和圆后背两种,其交接部位一般都用金属饰件钉裹。明代的交椅以圆后背为多。
交椅可以折合,便于携带,其座面有皮制与绳编两种。据悉,皇帝出行打猎的时候,侍从随身替他扛着的椅子就是交椅,皇帝累了,就命侍从打开交椅坐上歇息。久而久之,交椅成了权力的象征。中国人在形容一个人的地位时常说坐第几把交椅,“坐第一把交椅”代表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如,在历史名著《水浒传》中,宋江就坐了第一把交椅。
太师椅产生于宋代,是唯一一个以官职来命名的椅子。过去,我们常说“稳坐太师椅”,指的就是这种椅子。关于太师椅的诞生有些传奇,相传有两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据宋代张瑞义的《贵耳集》记载,当时任太师的不是别人,正是后来害死岳飞的奸臣秦桧。一次,他坐在圈椅上休息时不慎头巾坠落,他周围的“马屁精”见状便命工匠制作了一种荷叶托首安在椅圈上。秦桧很高兴,“太师椅”也由此得名。
第二种说法:由“文太史椅”演化而来的太师椅。“文太史”指明代才子文征明,“文太史椅”是他日用的一把交椅。他死后此椅归文征明的曾孙文震孟所有。文震孟明末曾入内阁为相,系崇祯朝的太师。因“太史”与“太师”偕音,加上文震孟又官居太师,所以就把这种椅子叫作“太师椅”了。
官帽椅,因椅子造型酷似古代官员的官帽而得名,此种形式的椅具始于宋元明三个时期。官帽椅有“四出头”官帽椅和南官帽椅两种:四出头官帽椅:是一种搭脑和扶手都探出头的椅子,这种搭脑出头的样式,模仿宋代所戴的帽翅形态而得名,故称“官帽椅”。现在称为“四出头官帽椅”。
南官帽椅:搭脑及扶手不出头的是南官帽椅。它除了搭脑和扶手都不出头外,余者与四出头官帽椅相同。南官帽椅出生于明朝,是依据明朝官帽样式而出现的一种家具椅。
圈椅自五代《宫中图》和宋人画《会昌九老图》以后,见者不多,到了明代圈椅始又兴起。圈椅,俗称罗圈椅,就是言其后背搭脑与扶手,是由一条流畅的曲线组成。这条曲线圆滑、流畅似罗圈,它的椅背搭脑,与元代的圈交椅很相似,一条曲线顺势滑至前方,形成两只扶手。扶手两端或出头向外翻卷,或者不出头、直接与鹅脖相接而下,成为一个整体。
玫瑰椅又称“小姐椅”,是古代小姐闺房的御用座具。古代女子坐在此种椅子上,必须坐姿端正、腰背挺直,坐椅面三分之一的位置,以体现大家闺秀的教养。玫瑰椅在宋代名画中曾有所见,明代更为常见,是一种造型别致的椅子。玫瑰椅的基本造型是:椅背较低、背高度与扶手高度,相差无几。
扶手、靠背与腿子,圆棍形居多。靠背无侧脚,直立于座面。玫瑰椅的座部以上部分,独自特色,以秀美著称。靠背上,大都有装饰,或用券口牙子,或用雕花板。在座面之上,大都设横枨,横枨中间或取矮老支撑、或取卡子花支撑、起到打破低矮靠背的沉闷感。明代玫瑰椅,多为圆腿。方腿圆棱的玫瑰椅,多为清代作品。
灯挂椅,因其造型好似南方挂在灶壁上用以承托油灯灯盏的竹制灯挂而得名。灯挂椅是明代最为普及的椅子样式。也能说是自五代和宋以来的普及样式。我们看《韩熙载夜宴图》中的灯挂椅,白沙宋墓中赵大翁夫妇所坐的灯挂椅,河北钜鹿出土的灯挂椅,其造型大同小异。灯挂椅的木质,民间多用据木和榆木,高级家具多用黄花梨、紫檀、鸡翅木等。
“皇宫椅”产于清朝皇宫,是皇帝专用御制。古时的皇宫椅以雕龙画凤为主,是社会等级制度的象征。随着封建制度的消灭和社会的发展,今天的皇宫椅已确定进入寻常百姓家。工艺制作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和发展。现在的皇宫椅不单单雕龙画凤,还雕花鸟、人物和山水等题材。也由固定的两张发展到六件套、十件套等十几种规格,用材方面有黄花梨、紫檀、酸枝、楠木等材质。
宝座产于唐朝皇宫,后于宋、元两朝完善并定型,由明朝进入顶盛,古代为皇帝专用御制,是中国封建社会制度下的产物。宝座大都形体较大,座面以下的做法采用床塌做法,多用弧腿膨牙、内翻马蹄的形式,突出其稳重大方的特点。宝椅多在宫廷中皇帝和后妃寝宫的正殿明间使用。后面摆一较大的带座屏风,两边放置香几、宫扇、香筒之类器物,显得格外庄重、威严。
即使是摆在配殿或客厅,也要放在室内中心或重要位置,为皇帝和后妃专用。这类椅子很少成对,大都单独陈设。宝椅大多以紫檀制作,取材厚重,造型庄重,雕饰精巧,为使用者增添威严之感。清式宝椅的特点是尺寸大,结构较为复杂,用料规范,做工精细,装饰瑰丽。宝椅上下内外,雕琢各种吉祥纹饰,显现出皇家的尊贵和豪华气派。
桌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较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也是礼仪接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在中国的古代,对桌案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比如,供桌供案主要使用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使用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圆桌主要使用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
案是用于放食物的木盘,多以矮足,长方形木制的黑漆上饰纹彩或者雕刻。桌,有两种写法:古人用“卓”和“槟”代用“桌”字。桌比几、案要晚出现。“卓”字有两种意思:第一,高而直;第二,不平凡。从这两个意思来讲,都是对桌的外形描写和功能。
伴随着宗教的兴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供桌、供案多陈设在寺庙、宗祠、家祠、客厅正堂等处,是用于供奉、祭祀先人、先烈的专用家具。
随着家具发展和使用功能的多元化,以前用来祭祀的专用家具也逐渐融入现代家居之中。供桌、供案在形制上没有大的区别,以有、无吊头来区分:即无吊头者为供桌,有吊头者为供案。现代供桌一般陈设在厅堂呈长方形,大多数都用在供奉祖宗或福禄寿三星,以祈求保佑家庭吉利和睦、幸福安康。这种长方形的供桌、供案,既有陈设的作用,又有祭祀的功能。
在祭祀时,供案一般都是摆放被供奉的对象,而供桌则是摆放供奉品,如酒、水果以及其它食品等。供桌比供案矮,不使用时一般都放置在供案下面,供奉时再拉出来,等供奉完毕,再移回供案下方。
供案又称香案,祭案,多用于寺庙和祠堂中,一般陈设于大殿正迎门佛像前的居中位置,案上置放香火、鲜花、果品和香炉、烛台等供具和祭祀品,一般来说,造型都比较夸张,形体较大,且多在桌边上起“拦水线”,防止酒水碰翻后流在地上。
现代的房屋建筑结构主要以平层套房为主体,所以现在供桌、供案的家庭主要应用功能,就是放位置于玄关或厅堂之处。
八仙桌方桌古时主要摆放在客厅正堂朝南位置,桌后配供案或供桌。四边长度相等的桌子称为方桌,方桌有大、小之分,大的称“八仙桌”,可坐八人;小的称为“四仙桌”可坐四人。前者约95-98厘米之间,后者约85-94米之间。
八仙桌方桌在制度上尤其是对桌子边长有严格的等级制度,除皇帝以外,所有家庭使用的八仙桌方桌尺寸不可以应用2.95尺和2.99尺两种规格,一旦使用,会被控告反叛之罪。
圆桌是厅堂中常用的家具,一张圆桌和5个圆凳间组成一套,陈设在厅堂正中,颇显雅观。圆桌正常的情况下属于活动性家具,常用以临时待客、家宴宴饮(但不用于重要的礼遇接待)。因此,这种圆桌大多为组合式,使用时组装起来,用毕再拆开加以保存。圆桌主要有圆桌和月牙桌(半月台)两种类型。
月牙桌(简称半圆桌),由两片拼合,两片拼合的圆桌通常被人称为月牙桌。因为它合起来似圆月一轮,分开来却像月牙两半儿。而由于它是由两个半圆拼成的,所以也叫半圆桌。月牙桌灵活、秀气,平时可分开对称摆放,多在寝室和较小的场合使用。可靠墙或临窗,上置花瓶、古董等陈设品,别有一番风味。月牙桌设计合理,不占用地方,在家具搬动时尤为方便。
该类桌案主要有书案、画案、平头案、翘头案、条案、琴桌等等。其用途大都与文人雅士有关,相比供桌案和方桌要文雅得多。这类家具与以摆放物品为主的桌案类家具有一定的区别,和椅类家具搭配摆放的多些,是供人作画、看书、写字与办公的家具。
这类家具主要有香几、炕桌、炕几、炕案条桌、条几、条案等,它属于配属家具。主要使用在于桌案、供奉的配属,有时也可当作放置花草盆景的承放类家具使用。由于这几类家具的配属装饰性强,其外形样式颇为繁多。
床榻历史悠远长久,种类非常之多,按材质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珍贵硬质木材所制,如黄花梨、紫檀;另一类为白木材质,此类床榻或髹漆、或贴金、或镶嵌。
床榻的历史可追溯至神农氏时代,那时还只是专供休息与待客所用的坐具,直到六朝以后才出现高足坐卧具。“床”与“榻”在席地而坐的时代,是有分工的。床体较大,可为坐具,也为卧具;榻体较小,只用于坐具。魏晋南北朝以后,榻体增大,床与榻同样担负着坐卧两种功能,因而也就难以截然分清了。习惯上认为:床不仅长,而且宽,主要为卧具。榻身窄而长,可坐可卧。
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古典家具中的拔步床、架子床、罗汉床、贵妃榻,都是明清甚至是民国时期的遗存,其中尤以清代的居多。主要有:拔步床、架子床、罗汉榻、罗汉床、贵妃榻。
拔步床是一种传统的大型古床,或称“八步床”、“踏步床”,是一种功能齐全的床。床下有一木制平台,正面伸出床沿,平台四角立柱,并镶以木制围栏,使床前形成一个浅廊,中间为床的门户,两侧可放置小型家具及杂物。它造型奇特,体积非常庞大,结构较为复杂,好像把架子床安放在一个木制平台上,平台前沿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平台四角立柱,镶以木制围栏。还有的在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回廊,回廊中间置一脚踏,两侧可放置小桌凳、灯盏等。
通常,拔步床被安置于一个类似建筑物的庞然大物中。在床与前围栏之间形成一个不小的廊子,廊子两头可置放箱柜之类的小家具,廊下有踏板,围栏有门有窗格平顶板挑出,下饰吉祥雕刻物。拔步床虽在室内使用,却很像一幢独立的小屋子,就像古代建筑一样,拔步床的工艺通常都采用木质髹漆彩绘,因而显得金碧辉煌。
架子床也叫棚架床,因床顶有架,故名架子床。这种床一般四根立柱,床面两侧和后面半月有围栏。基本式样是三面设矮围子,正中无围,便于上下,四角有立柱,上承床顶,顶盖四周装楣板,床面两侧和后备装有围栏。围栏常用小木块作榫拼接成各式几何图样,也有的在正面床沿上多安两根立柱,两边各装方形栏板一块。正中是上床的门户。床屉分两层,用棕绳和藤皮编织而成,下层为棕屉,上层为藤席,棕屉起保护藤度和辅助藤席承重的作用。
罗汉床是由汉代的榻逐渐演变而来的。榻,本是专门的坐具,经过五代和宋元时期的发展,形体由小变大,成为可供数人同坐大榻。这类床形制有大有小,通常把较大的叫“罗汉床”,较小的仍沿俗叫“榻”,又称“弥勒榻”。罗汉床不但可以做卧具,也可以用为坐具,左右和后面装有围栏,但不带床架,围栏多用小木做榫攒接而成,最简单的用三块整木板做成。围栏两端做出阶梯型软圆角,既朴实又典雅。
罗汉床在明代很常见,一般都陈设在王宫贵族的厅堂中,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这种床可大致分为五围屏带踏板罗汉床、五围屏罗汉床、三围屏罗汉床。早期罗汉床的特点是五屏围子,前置踏板,有托泥,三弯腿宽厚,截面成矩尺形。到了中期,前踏板消失,三弯腿一改其臃肿之态,腿足出现兽形状。发展到晚期,罗汉床仅三屏,床面的三边没有矮围子,围子的做法有繁有简,最简洁质朴的做法是三块光素的整板,正中较高两侧较低,有的在整板上加一些浮雕的图案。复杂的做法是透空做法,四边加框中间做各种几何图案。
又称“美人榻”,古时专供妇女憩息,榻面较狭小,制作精美,形态优美,是榻中极为秀美的一种,其用料也极为讲究,床上彩绘雕刻显得雍容华贵。
明清时期的贵妃榻,展现出精细打磨的技法,体现在对围栏、扶手、榻腿的雕花儿上,龙纹透雕最为流行,大概是源自中华民族对龙图腾的膜拜上;贵妃榻对于榻腿、牙板的细节设计更是精益求精,无论是直腿、弯腿都少不了细琢的花草图案,榻体多为平板和按摩板,体型较之欧美贵妃榻更硕大,展现着皇室的风范和皇权的威严。
有的贵妃榻为单翘头、尾部上卷设计,瑞草卷珠外翻球式直腿,透雕牙条采用拐子纹卷草图案,围栏的二龙戏珠穿云喷水透雕图案最为醒目,它鲜明体现了清式家具的恢宏气派。
还有的贵妃榻则为双翘头设计,头部稍高,插肩直腿,侧面有管脚帐,中部牙条是透雕拐纹、牙头以浮雕相称,围栏为屏风式透雕拐纹,榻面纹理介于按摩面和平面之间,制作工艺明示了它的珍贵。
床榻,作为家具中的大器、重器和家具文化的集大成者,最能体现家具的风格特征。床榻,以其精致古朴、凝重华贵的艺术成就,给我们后人留下许多宝贵的艺术财富,具备极高的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
柜子的使用大约始于夏商时期,古时的“柜”,并非我们今天所见之柜,倒很像我们现在所见的箱子,而古代的“箱”,则是专指室内存放东西的地方。出土文物中,截至目前年代最早的柜子,应该是河南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的小箱和湖北随县曾侯乙墓的漆木衣箱。我们这里说它是箱子,是按现代人的说法,如果按战国时的称呼,则应称为“柜”。
到了汉代,才有了区别于现今所谓“箱”的小柜子,柜呈长方形,下有四足,柜顶中部有可以开启的柜盖,并装有暗锁,柜身以乳钉作装饰。到了唐代,就有了较大的柜,能放置多件物品。宋代开始,已有专用的书柜,柜身呈方形,正面对开两门,内装两屉分为三格物。一直到明代之后,才创造出许多柜架类的新品种来。
顶箱柜是中式家具中的大件。出现在明后期,盛于清代。由顶柜和底柜两部分所组成,可为一对组合排放,也可拆分为左右各一。因明式顶箱柜多为黄花梨制作,其将明式家具简洁的工艺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清代顶箱柜多为紫檀柜。当代仿明式顶箱柜一般用黄花梨或香枝木制成。
顶箱柜又叫四件柜,为居室组合家具,恰好四件,故而得名。为上面的小柜与下面的立柜相连,一竖到底,故也称顶竖柜。顶箱柜的造型端庄大气,容量也大,多为上层社会所用。
架格是一种没有门,被隔板分成数层的家具,用于室内陈设物品。其功能主要供存放物品用,有些依据书体规格制造的称之谓书格或书架。架格美化家居,节约空间,实用性很高,清洁较为简便,等同于现今格架。架格的实用性在书斋中得以极大的体现。平日杂乱放置的笔、墨、砚,笔筒、文玩书籍等,可以被收拾的井井有条。
在清代,架格的使用较明代普及,是书房、厅堂的主要陈设之一,在式样、做工上均优于明式。清式架格与明式不同,明式架格大多做成四面透空,清式架格则将左右及后面用板封闭,因而不如明式柜格亮丽大方。至于用横、竖板将空间分隔成若干高低不等、大小有别的格子则是在清雍正时期开始流行的形式,这种格内屉板高低错落,俗称“博古架”或“百宝格”,专用来陈放文玩古器,放在书房、客厅雅致非常,有浓厚的清式家具风格。
大小头圆角柜,源于在圆角柜的基础上进行“上小下大”的一种造型柜子。柜帽转交处多削去方棱,遂成圆角。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也具备很高的观赏性,摆在家中会起到良好烘托氛围的效果,家具自身所散发的独特意韵,使主人在对东方文化不经意的欣赏中,将浮躁、疲倦的身心得到净化。
这种圆角柜的特点是稳重大方,坚固耐用,在古代家具中的柜类中,圆角柜最古,并被当今学者和收藏家视为最为成功的储物大柜,它因其柜顶的转角呈圆弧形而得名,并且多为通体光素,仅仅依赖其合理的比例和线条就能产生高雅的格调,所以一直为文人雅士所喜爱。
亮格柜是明式家具中较为典型的一种书房内常用家具,集柜、橱和格三种形式于一器。通常上层是没有门的格架,齐人肩或稍高,用以陈放古董玩器,便于欣赏;下层为对开柜,用以存放书籍,中间平添二或三个抽屉,又有橱的功能。一般放置在厅堂或书房,既实用又颇显风雅,兼备陈置与收藏两种功能,把实用和美观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很受当时文人士大夫和官宦好古人士的欢迎,因而在北京多于南方城镇。
闷户橱是一种具备承置物品和储藏物品双重功能的家具。形体与桌案相仿,面下安抽屉,两个抽屉的称之为连二橱,三个抽屉的称之为连三橱,还有四橱的,不管二屉、三屉还是四屉的,总起来都叫做闷户橱。
闷户橱与一般桌案同高,其上作桌案使用,所以它仍具有桌案的功能。桌面下专置有抽屉,抽屉下还有可供储藏的空间箱体,叫做“闷仓”。存放、取出东西时都需取出抽屉,故谓闷户橱,南方不多见,北方使用较普遍。
中国古典家具的历史源远流长,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艺术的发达,深化出众多造型各异、异彩纷呈的家具。除了椅凳类、桌案类、床榻类、柜架类的家具之外,还有很多种类名目,如:书箱、印匣、提盒、屏风、盆架、镜台、笔筒、雕件等,在此全部归纳为“其他类”。
(1)置物类:书箱、衣箱、官皮箱、百宝箱、文具箱、印匣、其他箱匣、都承盘、提盒等;
书箱是古代书香门第必不可少的一样家具,文人可以用它盛放书籍,又可拿来外出时携带书籍,用起来十分方便。因此,这一家具也成了有知识、有身份的象征。书箱便于搬运,所以整体上显得十分灵巧。最初的书箱较笨拙,直至明清,书箱的工艺才显精美实用。
官皮箱是女子存放梳理和化妆用品的小箱子,并非官用,亦不是皮制,它形体不大,但结构较为复杂,是从宋代镜箱演变而来的一种体量较小制作较精美的小型庋具。一般由箱体、箱盖和箱座组成,箱体前有两扇门,内设抽屉若干,箱盖和箱体有扣合,门前有面叶拍子,两侧安提手,上有空盖的木制箱具。南方俗称“梳妆箱”。
印匣为存放印章之用。明代印匣,多为方形盝顶式,因印玺多作方形,印纽总小于印身,故把匣盖造成盝顶式是完全合理的。直至清晚期,印匣还保留着此种形式。清代帝后的印玺皆备有印匣、印池作为存放印玺之用。印匣外再套用贵重木质印玺盒成为一套印玺存放用具。
都承盘又称“都丞盘”、“都盛盘”或“都珍盘”,均寓一盘而承置多种物品之意,是过去文人雅士陈设小件文玩器物和文房四宝的一种案头小型家具,它的功用是将杂乱无章的文件、小件归置齐整,还可用以递茶端酒招待客人,既可观赏,又有实用价值。
提盒为古人存置物品之器,因其以提梁托盒而被称之为提盒,精制器盒多为古代大户人家所置。此器古已有之,但形制至明代长方形提盒样式基本固定下来,为送食品及其它小型货物所备。在古代,提盒也叫“状元箱”,一般是民间女儿的陪嫁,寓意着下一代像状元一样有出息。
屏风的诞生,开始是专门设计于皇帝宝座后面的。《史记》中也记载:“天子当屏而立”。经过一段漫长时间的发展,屏风开始普及到民间,走进了寻常百姓家,成了古人室内装饰的重要组成部分。
木雕屏风是古时建筑物内部挡风用的一种家具,所谓“屏其风也”。最早大多放在床后或床侧,后逐渐由固定的发展为活动的,式样和助能也不断出现了各种变化。
地屏:分为座屏和落地屏,形体大,多设在厅堂,正常情况下不会移动。座屏即插屏式屏风,是把单独屏风插在一个特制的底座上,有独扇、三扇、五扇等奇数规格,独扇座屏与底座可连可卸,可卸的称为“插屏式座屏风”;
挂屏:为明末才慢慢的出现的一种挂在墙上作装饰用的屏牌,大多成双成对,四扇为四条屏等,到清朝后此种挂屏十分流行,至今仍为人们喜爱。
衣架是用来搭披衣衫的架子。《鲁班经匠镜》讲到有素衣架和花衣架两种,外间较为少见。当时的衣架与现在的衣架不同。现代衣架大多采用挂钩式或枝叉式,衣物多以脖领处挂在衣钩上。古人衣架,包括清代衣架,多采用横杆形式,两侧有立柱,上下承木墩底座,两座之间有横板或横枨,立柱顶端安横梁,两端长出立柱,尽端雕出龙凤纹或灵芝或云头之类。横杆之下安中牌子,上有透雕装饰,主要起牢固作用。衣服脱下后就搭在横杆之上。
古时候没有自来水盥洗室,一般都是用面盆架的,年纪在五六十岁以上的小时候都用过或者见过。面盆架有高低之分,有三足、四足、五足和六足等不同形制。直足的上端常有雕刻,如净瓶头、莲花头,坐狮等,六足的有些能折叠,结构均与古代故架十分类似。
镜台,是家具的一种,也称“鉴台”。镜奁很大,并可以储藏装饰品,上可架镜,故名镜台。在先秦时期,镜台并不是人人能用之物,只有达官显贵们才能够正常的使用,它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早在唐代,皇室贵族或者富足之家就已拥有了精巧的镜台。到了宋代镜台就比较普遍了,较高的梳妆台台面上竖着镜架,旁设小橱数格,镜架中装一块大玻璃镜。到清中期,镜台已很常见。
承足(脚踏),今通称“脚蹬子”,古称“脚床”或“踏床”,是我国古时人们在坐具前放置的一种用以承托双足的小型家具。宋、元以来,常和宝座、大椅、床榻组合使用,有的和家具本身相连,如交杌及交椅上的脚踏;有的则分开制造,如宝座及床榻的脚踏。脚踏除蹬以上床或就坐外,还有搭脚的作用。一般宝座或大椅座面较高,超过人的小腿高度,坐在椅上两脚必然悬空,如设置脚凳,将腿足置于脚凳上,能够达到舒适目的。
红木摆件就是用红木制成的“红木小件”,又称“摆件”。“红木小件”采用小块红木,通过锯、刨、拉、凿等工艺,运用传统的镂雕、圆雕、深浅浮雕及线刻等技法,以山水、云纹、花鸟、瓜果、蔬叶、虫鱼等为题材,雕制成文房用品(如笔筒、墨盒等)、棋罐、瓶座、碟架、烟具、花插、雕件等,是欣赏与实用相结合的工艺雕刻珍品。它们小巧精美,风格雅致,经过细致的打磨揉饰,闪耀着宝石似的光泽,深为人们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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